法律文章
26 七月 2023在 Observador
社會民主黨總部搜查:政客們的錯誤

由於監察院對社會民主當總部和該黨前領導人住所的搜查,通知讓我們看到了對此相應的批評聲音。


檢察院不能免於批評,任何公民在感到自己的權利受到限制時都有權感到憤慨,尤其是因為與公民的辯護屏障相比,檢察院所擁有的權力和手段是壓倒性的。


通常,在刑事調查中,主管當局在授權搜查之前會經歷幾個階段。首先,報案促使刑警機構開展一系列調查,這些調查可能會也可能不會使刑警機構確認存在犯罪跡象。其次,根據這些有充分依據的跡象,刑警機構要求檢察院授權或進行搜查,這取決於搜查是否屬於其職權範圍或法官職權範圍。


在調查階段,因為嫌疑人在案件中還不具有程序作用,因此只能由自由法官來對檢察院制衡。換句話說,只有自由法官才能阻止通過監察院要求的證據手段—電話竊聽、搜查、視頻監控等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侵犯。


對前 PSD 領導人住所的搜查是--也只能是--由法官授權的。根據法律規定,由法官--也只有法官--來考慮是否符合授權搜查的要求。必要性、相稱性和輔助性原則只能根據案件卷宗中的一系列要素進行適當權衡。這就意味著,法官是最終的仲裁者,他既要裁定檢察院要求的證據--搜查--是否符合必要性和相稱性原則,又要裁定是否可以通過另一種侵擾性較小的取證手段進行調查,從而尊重輔助性原則。


在法政實踐中,我們多次遇到法官駁回檢察院證據的裁決。遺憾的是,法官的決定也經常根據檢察院的意見書做出裁決,不得不說,這些意見書是各種案件無效的辯護依據。


因此,授權搜查前社會民主黨領導人住所的決定顯然完全屬於法官,從這個意義上說,對檢察院的批評是完全不可理解的。


據我們所知,檢察院授權搜查PSD總部,這完全是檢察院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法官是否有權授權搜查的問題。事實上,一個政黨的總部掌握著一系列非常重要的信息,只有法官才能接觸到這些信息。搜查政黨總部不能等同於搜查倉庫甚至公司辦公室。一個政黨總部所保護的合法資產—加上最大的反對黨,與執政黨輪流執政的政黨--可能涉及與葡萄牙國家相關的利益。


即使搜查得到了檢察院的授權,但由於利益攸關,在覈實假設時需要格外謹慎,而且顯然有理由認為搜查因違反上述任何原則而無效。


我們注意到檢察院非常大膽,從證據的角度出發,冒著授權搜查如此敏感區域的風險--當然是在扣押各種計算機設備,如手機和電腦的情況下--而法官的介入是法律所要求的。


一旦來到這裡,這些搜索的目標人物就只有一條路可走。


對於法官授權的搜查,他們將採用適當的程序手段,必要時還會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聲稱違反了必要性、相稱性和輔助性原則,並辯稱證據無效。


至於檢察院授權的搜查,解決辦法是向法院提出其無效性,理由是其不稱職,並援引違反了上述原則。如果法官不同意這一請求,他們將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


這樣,他們在形式上是正確的--因為他們行使了法律規定的權利,在實質上也是正確的--如果法院作出有利於他們的判決的話。


走這條路,我們的政治家就會尊重三權分立,就會以身作則,證明他們的權利可以在司法系統內行使,而不是在公共場合行使,從而敗壞葡萄牙司法機構和司法系統本身的聲譽。


观察员链接

作者: Carlos Melo A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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