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章
05 六月 2024在 Expresso
觀點 | PGR的失職:導致前總理辭職的最後一段話的罪過

在檢察官的聲明引發政治風暴幾個月後,現在是時候結合我們的司法制度來分析最後一段語言的利害了。

我們認為,公佈所謂的 “給媒體最後一段說明 ”是出於程序透明的考慮。檢察官辦公室的目的是為了證明,司法並不保護最強者,即使是總理。

 讓我們回憶最後一段聲明中的內容:

“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嫌疑人援引了總理的名義和權力以及他的乾預來接觸上述情況下的程序障礙。這些情況將在最高法院啓動的調查中進行獨立分析,因為最高法院是主管機構”。

在複雜的偵查程序中,司法保密通常是有效的,其目的不僅是為了保證刑事偵查的有效性,也是為了尊重嫌疑人的無罪推定原則,因為嫌疑人會受到媒體價值判斷的影響,這些價值判斷往往會不可逆轉地損害其基本的名譽權和自我形象權。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一段本來就不應該寫出來並公佈於眾,因秉刑事訴訟的良好原則,尤其是調查和嫌疑人的利益。處理此事的司法實踐者的做法使人很難理解嫌疑人正在接受調查。

让我们看看在司法實踐中会发生什么。当一群人因犯下各种罪行而受到调查时,警方和检察院可能会决定--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应在一个独立的案件中进行调查,这主要是出于调查策略的考虑。在本案中,调查总理的主管機構是最高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检察官办公室会起草一份证明,以便在另一个案件中继续进行调查。

在這一點,該聲明就犯了兩個致命的錯誤。

首先,一旦嫌疑人知道自己因涉嫌犯罪而受到調查,他就會採取一切措施隱藏和欺騙自己掌握的證據,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打擊犯罪的高效偵查手段--搜查、竊聽和監視—就將完全喪失作用。如果嫌疑人知道將對其住所進行搜查,那麼搜查就會完全失去效力,因為嫌疑人很可能會將可能證明其有罪的證據銷毀。

第二錯誤,包括通過新聞稿向嫌疑人通報對其不利的證據。如果向公眾透露在某一案件中被調查和拘留的兩名嫌疑人曾援引總理的名義和權威來獲得他的非法好處,嫌疑人就會做出反應,編造版本並掩蓋這一證據,例如通過栽贓嫁禍。

已經可以看出,如果嫌疑人知道存在針對他的刑事訴訟程序,尤其是知道調查所使用的證據手段,就會破壞整個調查。

這些原則的實施本可以避免公報引起的政治風暴,因為在普通公民看來,公報的發表暴露了葡萄牙政府最高官員的榮譽和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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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los Melo A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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