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的新年伊始,就開始了期待已久的關於追回貪腐犯罪所得資產的討論。
司法部長 Rita Júdice 保證將在本月稍後時間提出「沒收」這類犯罪所得資產的提案。
然而,眾所周知,貪腐只是產生非法資產的眾多犯罪之一,因此,這一討論也有必要與其他犯罪相關聯。
在這方面,同樣重要的是考慮我們打算以何種成本收回犯罪所產生的資產?
禁止 「因債務而入獄 」毫無疑問是葡萄牙共和國憲法的一項原則。葡萄牙公民不得因欠款而被剝奪自由。
而這在其他國家,已不再如此!
然而,追回非法資產和懲罰未歸還犯罪所得的人員,有時是跨越國界的,而所需要協調的應對措施上,可能會因為立法的不同而受到妨礙。
為了克服國與國之間的立法差異,我們創造了各種工具,但保護國家主權仍是國際關係中的基本原則,這導致各國不願放棄對其刑事立法的控制。
## 雙重犯罪原則
舉例來說,歐洲逮捕令和引渡(國際刑事司法合作)的法律制度規定了對雙重犯罪的控制。
雙重犯罪原則規定,引起逮捕和移交公民請求的行為必須在請求國和執行國均應受到刑事處罰。
此原則旨在確保任何國家都不會被迫在與其法律和社會價值相衝突的情況下合作。
目前,葡萄牙並沒有法律規定,如果犯罪者不歸還犯罪所得的金錢,就會判處入獄,因此第三國家必須仰賴葡萄牙法院的善意,才能在這些情況下強制移交公民(即使他們是請求國的公民)。
因此,很明顯當涉及到懲罰未能支付與非法資產相對應金額的罪犯時,這項保障措施可能會成為外國司法的障礙。
## 具代表性的案例
在 2019 年的時候,我們看到葡萄牙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項決定,揭示了這個問題的相關性。
在這個問題上,法院拒絕根據歐洲逮捕令將一名英國公民移交給英國當局。
該逮捕令是為了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原因是該英國公民未支付三項洗錢罪行的沒收款項,金額約為 1,900 萬英鎊,該英國公民已因此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儘管葡萄牙最高法院承認防止獲取和保存非法利潤的重要性,但考慮到刑事合法性、適當性、必要性和相稱性等原則,還是決定不移交該名英國公民。
## 結論與反思:葡萄牙的法律缺口
雖然一罪不二审的规定是确保主权和尊重各国法律制度的极其重要的保障,但必须得出结论,它也可能成为全球正义的障碍。
應該注意的是,債務人可以利用這一要求作為一種「法律盾牌」或「法律避風港」,因為在這些情況下,債務人知道他們受到更寬鬆的法律或法律漏洞的保護。
通過這種形式,他們可以重新安排生活以及避免服刑。
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為了規避這些限制,必須反思未來的司法權限。
這種兩難局面的解決方法是否在於加強立法協調?我們是否正在就即使在服完原罪刑期後仍未返還非法獲取財產而適用監禁進行辯論?我們是否會看到各國放棄對其刑事立法的控制
這些問題對於歐洲法律體系未來可持續性,以及維持國際司法合作都至關重要。
畢竟,全球司法只有不受地理邊界的限制,才能蓬勃發展。